第一百一十三章:新陈律新添了略人罪-《我在女频小说当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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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陈玦又让人给他们一人一份陈律。

    几人看着案桌上的这份陈律,又茫然的看了看陛下。

    杨兆禄身为乾州郡守,对新旧陈律熟读于心。

    他看了一眼案桌上的陈律,当即知晓这是新陈律上没有的律法。

    不仅新陈律没有,就是旧陈律也没有。

    想来这是陛下想要新加上去一条?

    这么一想,他也就问了出来。

    “杨卿所言,正是朕所想。”

    陈玦点头,“不论新旧陈律中,都未曾言略人之罪,朕以为不妥,是以加之。”

    “诸位以为如何?”

    说完,陈玦看向众人。

    “陛下圣明!”

    片刻过后,杨兆禄第一个站出来,“依臣之间,这份略人罪甚好。”

    “臣记得刚上任乾州郡守的路上曾遇见一妇人在寻找其幼女,后两年前的春天找到了,只是那幼女已经失了命。”

    “妇人嚎啕大哭,后来得知是她丈夫的母亲嫌弃那孩子是个女娃,又体弱多病,便找人牙子卖了。”

    “当天夜里,那妇人纵火,将一家人的命都结束那个夜里,只有妇人活了下来。”

    这个案子,杨兆禄记忆尤新。

    不仅仅是因为这案子好办,也因为他内心可怜那位妇人。

    妇人即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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