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天杀剑-《穿越南唐:我是李仲宣争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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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在这里发现了这座溶洞,在里面探险的时候,居然发现一间石室,曾有人居住,就是现在我们这间洞窟。这里,还有本书籍《通玄真经》,我就是通过这本书,开始修道,并自号‘通玄’。

    下面那间丹室,也是前人所遗。并且,从他所留的遗作,知道他的姓名一—林言。他自述乃大齐皇帝黄巢外甥。884年,黄巢大势已去,仅剩千多人,败退到山东虎狼谷,眼见逃生无望,为保全家族余脉,让林言拿他头颅向唐军领赏。

    林言不忍做出如此人伦惨剧,黄巢于是自刎。但林前辈并没有按黄巢所想,去邀功领赏。他把黄巢首级,交给一个和自己相像的手下,让他们去投奔唐军,自己则拿了黄巢的宝剑,孤身逃了出来。”

    “果然妙计!林言不但看透了人性,而且,看清了形式。后来,这些人拿了黄巢的首级,以为可以去领赏,结果被那些追捕的官兵,全部杀死。而林言,因为一个人目标已小,官兵又已经被那些人吸引,顺利逃生。此人,倒是心思缜密。”李仲宣击节赞道。

    “林前辈到了这里,隐居下来,潜心修道。但是,他心里总是被两件事触动:起义失败,舅舅的惨死。开始,他以为是道心不固。后来,终于明白:原来竟是身边那把黄巢宝剑的原因。

    于是,他干脆把那把宝剑放远一点,藏到十三号洞窟那边。”

    “这把宝剑,居然还有这种邪门之处。”李仲宣忍不住道。

    通玄眼里闪出一种恐惧不安的神色,道:“这柄宝剑,剑柄为稀世白玉雕成,晶莹剔透;剑身材质陨石炼制,寒气袭人,青光幽幽,刃如霜雪,纹路是星辰日月。

    林前辈言及这柄宝剑来历:当年,黄巢本已考取武状元,但昏君嫌其相貌丑陋,剥夺他功名。他从京城返回,在一山野寺庙过夜时,与一云游僧人邂逅。那僧人观其面相,说他日后必有吞天壮举,赠他宝剑一柄,助他扫尽天下妖孽,并云:此剑将杀人八百万,血流三千里。

    得此剑后,黄巢返乡,不久,加入王仙芝义军,掀起轰轰烈烈的反唐事业,转战南北各地,果然,血雨腥风,因此而丧生之人,何止三百万。

    而此剑,随黄巢四处征战,也饱尝人血。竟沾魔性。如若出鞘,必饮人血,方可归鞘。饮血时,玉柄也逐渐变红,饮血欲多,颜色欲艳。而一旦玉柄颜色变淡,须用血祭。否则,反噬主人。主人神魂不定,暴燥易狂。

    林前辈开始,也不知道这种事情,还一心用这柄剑,参研剑法,只待功夫大成,去找李克用,朱温报仇。结果,被此剑折磨,痛苦不堪,最后,干脆以自己性命,血祭此剑。”

    通玄道人说完,想起大兴公子一意孤行,此刻,也不知道什么情形,有点忧色。

    李仲宣等人听完,也是惊愕。

    李仲宣忽然道:“既然,这剑这么邪性,大兴公子为什么还甘冒危险,去研究,参考什么?”

    通玄道人叹口气道:“林真人死在十三号洞窟,发现他遗骸时,除了那柄剑外,还刻有数十行字:

    如下经文,隐藏一绝世武功,以此功,御吾天杀剑,当天下无敌。未参透之时,切勿擅拔天杀剑。如遭剑噬,后果自负。切记!切记!得我宝剑,传承,悟透天杀剑法,当为我杀:李克用,朱温二贼。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故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变定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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