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魑魅魍魉徒为尔-《我本港岛电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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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港岛法律规定21周岁才算正式成年,直到1990年,才改为18周岁。

    但同时也规定港岛法律规定16岁以上,在父母同意下可以结婚……实际上港人性行为年龄普遍偏小。

    不然总不能16岁结婚后,丈夫学周伯通躲起来先练左右互搏的等几年再行房吧?

    男人……只争潮夕,几年?太瞧得起那帮大猪蹄子了。(摘自菇凉嫂——)

    港岛既有东方式的守旧,小妇人的传统一直都留存,70、80年代更还保留。

    要不然后世阿Sa与郑伊健也不会拍摄一部《我的老婆未满十八岁》这种公开打着鼓励未成年人犯罪的电影啦。

    同时,也受到西方观念冲击。《文汇报》报道,80年代港岛男女,大约有31.5%的人是在16岁前完成一血。

    钵兰街等情感陪护场所的接客年龄构成是15-25岁,平均绝对不超过20岁。

    在这样一个高损耗人力密集型产业。25岁已经算满身伤病的老将,一般都已经选择退役带新兵了。就算继续走下去,也是江河日下!她们常年受到劣质化妆品、酒精和超负荷钻洞工作的摧残,25岁已经很难保持身体健康了。

    所以说,这本就是民不举官不揪的事情,不然的话后世周小公举也要坐牢……小嫂子和他交往时候也才17岁。

    再说,真的渣的话,8岁的小幼萝莉张白汁,吴孝祖都没留在身边,何况17岁的黎恣……禁忌游戏可以玩,但不是这样玩。

    黎恣像一只随风飘摇的小白兔,一蹦一跳的跳进了吴孝祖编织好的文档里——文件档案里是多份星岛集团接触玉朗国际小股东的名单,同时还有玉朗国际内部漫画作家离职倾向的人群名单,其中同样有马荣诚的名字。

    他相信由黎恣拿出这些材料给黄玉浪,应该会很精彩。

    至于对黎恣犯法?

    (ˉ▽ ̄~)切~~

    我本港岛纯良人,还不至于像你们那些大猪蹄子那样渣。哼哼,(*?▽?*)!

    吴孝祖看着挺着翘臀迈着两条细腿离开的爱美神黎恣,默默放下手中的法律文献。

    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哪怕对方愿意,也负法律责任!

    “我当年……”

    吴导演莫名想到当年刚混出头时,夜夜笙歌,是不是也插爆了十来个13、4岁小太妹?算算时间,应该过了追诉期了吧?如果有的话!

    ……

    黑夜下的铜锣湾,繁花似锦的高楼大厦背后是市井飘荡的烟火气。

    街头巷尾之中小摊小贩的吆喝声,食客的叫唤声交织在一起。

    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天后站出口络绎不绝的走出人群,显得十分热闹。

    闪亮崭新的霓虹灯招牌的龙城冰室格外显眼。

    “呼-吸-呼——”

    黑暗中的左右巷子,故意掩盖着呼吸声,手里、怀里藏着一条一条被报纸包裹的长条。

    每个人都显得很安静。

    这种安静让人紧张,大有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每个人都绷紧了心中的弦,汗不敢出,一触既发。

    一台富士轿车稳稳停泊在门前,一位拿着烟斗的儒雅男人从后座钻出车子,仰头看了看龙城冰室的新招牌,莫名的一笑。

    就像全球信赖的阿龙用力过猛般的吹嘘自己是天庭首席庖厨烧烤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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