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除夕烽火-《回到明朝当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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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幼娘已经不去裁缝铺做工了,不是她不想去,而是老板不敢再用她,开玩笑,她的男人是什么人?现在只是头上差一顶县太爷的帽子罢了。
那时代在江浙一代的大城市已经有些织染工厂,佣工数百人,不过这些佣工大多也是男姓,在这种小地方女子出门作工那是非常少的事情,所以杨凌虽然不愿意让一个才十五岁的女孩子天天闷在家里当住家少妇,也只能入乡随俗,不再要她抛头露面。
只是这一来韩幼娘天天闷在家里,除了作饭简直无所事事,那时又没电视这些娱乐工具,虽然那时已婚女子大多如此,不过以杨凌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却觉得幼娘如同在家中囚禁一般。
每曰唯有自已回家那一刻她的脸上才会露出欢喜的神色,一边看自已吃饭一边好象有说不完的话儿,随便一点小事都能津津有味儿地讲个半天,原来她在山村中虽然艰苦,至少还能出门,现在却象关在笼中的鸟儿,眼中的神采也越来越黯淡了。
杨凌看着心痛,加上自已公务实在太忙,干脆给她弄了身男子衣服穿了,带着她去签押房协助自已抄录纂写文案。幸好韩幼娘不同于一般人家的女孩子,她父亲本来是镖局的一个镖头,家境倒还不错,幼年家里是请过教席的,后来镖局失了一笔重镖倒了,这才败落下来。这些抄抄写写的事情自然可以胜任。
韩幼娘有事可做,又能陪在夫君身边,自然满心欢喜。杨凌‘公私分明’、虽然签押房人人都知道这是杨师爷的内人,他却只说是请来帮忙的,所以薪资照开,只不过他雇佣的私人就要他来发饷了,于是杨凌入乡随俗,该由他截留的自然也是一文不差全揣到腰包里,反正他不要也缴不上去,自会被其他人瓜分了去。
杨凌因为是县太爷私人聘请,不入品阶,故此月俸只有三石,折合纹银6钱,这钱是要由县太爷私人来出的。县太爷月俸3两七钱,养活一家老少是够了,可是再支付师爷幕僚、家仆轿夫的工资,闵县令如果一点税赋不截,那自已一家就要喝西北风了。
官场对这种合理的截留称之为火耗,按杨凌的理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初看小说时看到明朝官员贪污白银六十两,朱元璋就施以剥皮塞草的酷刑,可是官员贪污却是屡禁不止,那些官儿前仆后继一般奔向砍头台,当时颇不理解,如今自已亲自有所体会,他才知道固然真有贪官,但是就算清官有些必要的奉仪也是必须要的。
好在明朝这些官儿这些年下来自已自然形成了一个规程,哪些属于贪污哪些属于下官必要的孝敬已经在朝纲之外自成一套体系,上下官员自发遵守,有黄老指点,杨凌也拿得安心。
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或许是由于心情的原因,明明街上还是湿冷的天气,可是走在街上却不象平时那般感觉寒冷。远远近近的已有劈哩叭啦的鞭炮声传来。
明曰县衙是不必上班的,所以一直忙到很晚,杨凌才处理完手头的公文和韩幼娘走出县衙。家家户户已在门口挂起了红红的灯笼,纵然平时不舍得这般奢侈的人家,今天也早早挂起了灯笼,燃起了蜡烛。
女人不可以走在丈夫前边或者和他并肩而行的,所以韩幼娘还是按照规矩退后半步,杨凌看看今晚夜色已黑,不会引起太多人注意,加上韩幼娘穿得男装,便故意放慢了脚步,趁她不备,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韩幼娘吃了一惊,脸臊得通红,挣了两挣没有挣开,不禁红着脸低声嗔道:“相公,你......”。
杨凌回过头来温柔地一笑,轻声说:“明天咱们上街采购些年货,今晚咱们去酒馆儿吃些好的,走吧”。说着拉着韩幼娘径奔他头一次去过的那家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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